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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思明辨  法行天下

我院第九期“桂子山法学青年学术沙龙”成功举办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4-28 12:28:55

4月23日下午,第九期“桂子山法学青年学术沙龙”在法学院二楼会议室举行。本期学术沙龙的主题报告人为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崔凯教授,报告的主题为“司法职权配置的制度现状与未来面向”。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杨涛副教授担任本次沙龙的主持人,武汉大学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梁君瑜、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郑涛、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朱良担任与谈人,沙龙特邀了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石先钰教授、湖北江衡律师事务所王彦明律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杨婷讲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曹奕阳讲师担任嘉宾。武汉大学和我院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学术沙龙活动。

主讲环节,崔凯教授首先进行了破题,将“司法职权的配置的制度现状与未来面向”分解为四个部分,分别是为什么选择司法职权配置作为主题、司法职权配置的改革成效、司法职权配置的当下重点以及司法职权配置的未来进路,宏观阐释出这一议题研究对于当下整个诉讼法学科的重要性。

首先,讲座从问题起源——为什么是司法职权配置入手,通过对2013年、2018年、2020年三次全国刑诉年会主题的对比变动,主讲人总结出随着时间的发展,学术关注的重点在不断移转,但大多数看似散乱的主题最终都会落脚到司法职权配置上,例如,信息时代证据制度、认罪认罚制度的完善以及民营企业的保护与刑事诉讼等背后都蕴含着权力配置的影子。具体例子包括,对民营企业的保护涉及行政执法权与侦查权的重新调配,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中牵涉到法检两家权力的调整,监察刑诉两法衔接中律师介入涉及到私权和公权的调配等。

其次,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与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为背景介绍了司法职权配置的改革成效,包括:司法人员的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权保障、推动法院检察院以下的人财物统管等,当前政法机关持续进行的优化员额制,奖惩机制精细化改革等综合配套机制改革都是值得赞赏的有力措施。

再次,对于当下司法职权配置的重点和难点,即法检内外部权力配置的争议问题,主讲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第六条为引子,提出司法职权之间调整的复杂化。同时,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为案例生动地阐述了现今司法权外扩的倾向,随后以2018年《法院组织法》第十五条为例,点明了法院内部权力调配的不周延之处。主讲人还重点论述了“人工智能”以另一种形式包装权力介入并侵犯司法权的现象。

最后,对于司法职权配置的未来方向,崔教授提出了四点看法:迫切需要引起重视,亟待顶层再设计;遵守宪法规定,不与根本大法冲突;注重审判权、检察权、治安权、行政权等权力之间的边界关系;调适好控辩审三者之间的关系,保证被追诉方权利得到应有保障。主讲人总结认为,改革存在困难是一定的,但是既往成果斐然,未来发展可期,司法权力配置必然会更加合理。

与谈环节,主持人杨涛老师对崔教授的分享表达了自己感悟与体会。与谈人梁君瑜老师结合自身关注的行政诉讼领域,从受案范围、审查强度、判决方式、非诉执行等四个方面分析了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的配置问题,并对崔教授有关公益诉讼扩张司法权的问题进行了回应。郑涛老师结合具体案例提出了当前我国存在司法权能过低的不足,虽然法院内部权力不断细化,但是也诱发了行政权力的过渡渗入,对司法权造成侵害。朱良老师分别从“纵横”两个方向对我国司法权的配置格局作出了较为全面地分析,指出司法权的配置主要表现为“中央-地方”司法权的纵向配置和国家专门机关之间司法权的横向配置两种样态。他强调司法权的配置必须做到“时利而义贞,有契于成务”,既要借鉴域外的有益经验,更要扎根于本国的实际情况,将理论和实践融于一体。王彦明律师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对司法权在具体案件中的应用体现以及现实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杨婷老师与曹奕阳老师也分别结合自己的写作经历,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热点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与谈环节最后阶段,石先钰教授对同学们谈了自己的感悟收获,总结了崔凯教授的主要观点并对各位老师同学们的到来表示感谢。

自由交流环节,各位老师和同学们结合本次司法职权配置的主题,从刑事、民事和行政等三大诉讼的不同角度,分别就存在问题、原因和对策等方面交流了意见看法。

沙龙最后,主持人杨涛副教授致谢主讲人的学术分享,同时也欢迎各位老师学子再次来桂子山进行学术交流,宣布第九期“桂子山法学青年学术沙龙”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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