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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业界共话,理论实践同行丨基层治理法治化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举行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2-12-02 10:18:08

法学院讯(记者 杨盼盼 谢天舒 蒋池菲 吕妍 吴国栋)12月1日,华中师范大学“基层治理法治化理论与实践”主题研讨会在我校博物馆四楼报告厅举行。本次研讨会以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进行,邀请了来自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司法厅、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荆州市司法局、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等机关单位的多位领导和专家学者出席。研讨会由开幕式、理论研讨专场、实践研讨专场和“百所观察”总结专场四部分组成。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开幕式由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臣主持。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政治学一流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查道林,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江波,湖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刘嗣元,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华中师范大学资深教授、政治学部部长徐勇分别致辞。


▲杨臣主持研讨会开幕式


査道林表示,2021年,学校为加强一流学科建设,成立了政治学部,法学院是主要的成员单位之一。法学院自成立以来,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发表了一大批高质量学术论文。学校将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学科交叉,基层治理法治化也将成为我校一流学科建设的重点发展方向。



陈江波谈到,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他指出,检察工作要坚持理念引领,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积极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致力于在湖北省和全国范围内构建基层法治化治理的新格局。



刘嗣元指出,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湖北省对于基层治理法治化问题作出了全面部署与制度设计,但实践中,还存在着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理论与实践等问题需要解决,这需要理论研究机构与司法实践部门形成合力。



徐勇指出,基层治理法治化是一个新课题,也是新时期法治建设的一篇大文章。“百所观察”项目是本校的特色项目,希望师生们的共同努力能够让全国学者通过这一项目了解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



理论研讨专场由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丁文主持。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朱苏力,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圣平,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国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方世荣,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清军分别作主题发言。


▲丁文主持理论研讨专场


朱苏力以《驻村第一书记的制度意义》为题,论述了驻村第一书记制度兴起的原因、发展历程以及对基层治理的重大意义。朱苏力表示,第一书记制度是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重要制度,对中国现代化进程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高圣平以《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基层治理法治化》为题,阐述了基层治理法治化中土地制度改革工作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他指出,要正确处理基层治理的组织体系与集体土地的关系,处理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治理的法治化问题。



江国华以《中国乡镇政府治理的转型逻辑》为题,阐述了中国乡镇政府治理的转型逻辑。他认为,要推进政府职能与角色转变,完善重点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乡镇政府治理的内在机理,实现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转移。



方世荣以《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主体制度构建》为题,结合高校行政诉讼案例、高校败诉的主体制度成因以及高校行政主体制度建设的现状,阐述了授权组织主体制度构建工作的基本思路。



王清军以《基层治理法治化指标体系建构的疑难问题梳理》为题,从规范法学和法政策学视野阐述了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几个层面,以及如何处理好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几对重要关系。



实践研讨专场由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克武主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震,湖北省人大代表、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北省罗田县燕儿谷村第一书记徐志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慧,荆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王统怡,湖北省人大代表、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主任宫步坦分别作主题报告。


▲李克武主持实践研讨专场


何震在《乡村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定位浅析》中就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进行探讨。他指出,人民法庭应做基层社会治理宏观上的“参与者”、职能上的“有限参与者”、规则上的“有效引领者”,主动深入参加基层社会治理。



徐志新在《践行共同缔造理念,打造乡村善治典范:罗田县燕儿谷乡村治理经验模式分析》中分享了燕儿谷乡村治理经验。他表示,要创新党建引领机制,创建村企联建模式,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完善乡村微治理体系。



赵慧在《新时代刑事司法的价值导向》中提出司法办案活动要注意的问题。他表示,矛盾纠纷的化解应贯彻执法办案全过程,司法办案要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他强调“治罪”与“治理”相结合,通过“治罪”促进社会治理更加现代化、合理化。



王统怡在《基层治理法治化实证探析》中介绍了荆州市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践与探索,并提出当前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短板和弱项。他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五治”作用,以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宫步坦在《发挥专业性组织独特优势,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调解网”模式十年发展回顾与经验分析》中介绍了“调解网”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创新作用,并对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武昌模式”提出设想。



“百所观察”总结专场由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文杰主持。丁文作“百所观察”总结报告。王清军宣读政治学部基层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聘书。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登辉宣读“百所观察”表彰名单并组织颁奖。


▲文杰主持“百所观察”总结专场



此次学术研讨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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