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孩小美,通过社交媒体结识了男孩小牧,之后,小美使用微信假名“小王”,并在网上下载了很多美女照片,组装成一个“自己”,取得了小牧的信任和好感。小美总是把网络美女的“美照”向小牧发送,以办驾照等借口,先后骗取小牧两万多元。近日,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据了解,去年6月开始,被害人小牧通过网络结识了小美,并添加微信,小美在微信上使用假名小王,并向小牧发送网络上下载的美女照片,取得小牧的好感与信任。几日后,小美在微信上提出让小牧向其转账些有寓意的、表示心意的钱数,并截图发朋友圈宣布两人处对象的关系,小牧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向小美和其朋友转账六笔共计六千多元。没过多久,小美得知小牧想办理驾驶证,又以可以包过和冒充驾校教练的手段,先后骗取小牧4100元。
随后,小美又以过生日为由向小牧索取钱财,小牧通过支付宝向小美转账两笔近7千元。以办理驾驶证为由向小牧索要钱款,小牧通过抖音转账5000元给小美,又通过小美推荐的其他人的微信转账4200元。之后又是体检费、报名费……频繁的索要钱财,小牧显然成了小美的“提款机”,短短7天里,小牧先后被诈骗15次,被骗钱款金额共计28270元。案发后,7月,被告人小美退还小牧款项28000元,取得其谅解。小美供认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辩解,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小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她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鉴于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决定对其宣告缓刑。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判处小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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